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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31 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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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友们,注意了。从年7月1日起,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出了调整。


  从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日,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以职工本人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见分进角。

工资基数构成

1、行*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基数构成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工资、特岗津贴、通讯费补贴、岗位目标考核奖、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休假补贴以及年发放年新增的机关考核奖。

2、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护士10%工资、特岗津贴、通讯费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年休假补贴以及年发放年新增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3、企业单位:按单位上报年度国家统计口径规定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元)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元的按元计缴。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调整时间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的办理时间自6月20日至7月15日,请各单位经办人抓紧时间做好基数调整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单位未按规定到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并且原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不符合今年度新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下限的,分中心将按照本通知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即低于下限的一律调整至下限的缴存比例、基数,超过上限的一律调整到上限的比例、基数。

办理程序


  各单位申报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及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通过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办理。进入网上业务管理系统,点击“其他功能”菜单下的“操作指南”,仔细阅读“网上变更年度验审和基数调整操作说明”,并按规定步骤,通过“年度申报”、“个人基数调整”菜单上报本单位年度验审和调整年度基数。先上报年度验审,再办理个人基数调整。年度验审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有差错的,允许重新上报。基数调整上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有差错的,允许在中心复核生效后重新上报。并打印清册加盖公章后传真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

(2)通过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办理。未开通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变更业务办理的单位,可登陆慈溪公积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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