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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多家民营医疗机构被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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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看病,结果碰上“好心人”,被忽悠去了门诊部,结果,莫名其妙花了多元……

6月13日,慈溪市卫生监督所接到投诉举报,举医院有“医托”,医院保安控制住,要求协助配合调查。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展开调查核实。

▲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来,李某是一名来慈务工人员,6月12日,她医院看病,排队挂号时,排在她后面的一男一女来到她身边,很关切地询问病情,医院未设置妇科诊疗项目,强烈推荐她去专业治疗妇科病的某门诊部就诊。李某便跟着来到了这家门诊部,经医生诊断为宫颈糜烂,医生推荐其吃药、治疗双管齐下,李某同意。并付给门诊部药费、治疗费,加上化验、B超等收费合计余元。经过一天治疗,第二天,李某觉得不太对劲,医院咨询,才明白自己是碰上了“医托”。恰好,医院看到了这个忽悠她的“医托”,便毫不犹豫报了警,医院保安把“医托”控制住。

▲李某提供的收费单据

经过调查,该“医托”今年初就受雇于该门诊部,每成功介绍一名患者就诊,就可以拿取部分的医药费回扣。对此,市卫生计生行*部门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第四条第(十)项规定,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对该门诊部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

无独有偶。

6月19日,周巷分医院的电话,称在该院发现一名疑似“医托”。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市三院进行调查。

该疑似“医托”的女子当时正在市三院门诊楼二楼与一患者发生纠纷。卫生执法人员对患者和该女子分别进行询问调查,患者还提供了某门诊部就诊的病例材料、电子转账截图及收费发票等证据。

▲患者提供的电子转账截图

面对确凿如山的“铁证”,该女子只好交代了其受雇于某门诊部,介绍病人就诊的事实。对此,市卫生计生行*部门对该门诊部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

不要小看这6分,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其某一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12分(含12分)的,登记机关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今年起,我市共有5家(次)民营医疗机构因为“医托”事件被不良行为记分,其中2家诊所同时被查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记分超过了12分,导致今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暂缓,被市卫生计生行*部门责令整改,截至目前仍在停业整顿中。

▲图片来源于网络

医托:医院大厅、挂号收费窗口、检验室等地方,搭讪询问患者病情,强烈推荐其他医疗机构(一般为民营性质的门诊部、诊所),最终达到收取高额诊疗费的目的。

那么,怎么避免这种“医托”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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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陌生人搭讪要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隐私

医托作案时大多通过主动攀谈的方式想方设法和你套近乎,因此要想不被坑,对于主动找你搭讪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向不认识的人透露你的病情或就诊意图,如果当医院看病时,一定要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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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诊提前预约,医院方沟通

对于主动搭讪的“好人”,都要保持警惕。就诊过程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医院的医生、护士。一旦不慎去了不良医疗机构,发现要价很高且又不开具处方时,果断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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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遇医托可拨打报警

“医托”、“号贩子”不仅扰乱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更使患者受到经济损失、延误病情。医院周围遇到类似“医托”人员涉嫌诈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公示信息不全、处方不公开等行为,请主动拒绝继续就医,并及时拨打公共服务热线。

自“医托”事件发生以来,慈溪市卫生监督所加大力度整治民营医疗市场,严格执行《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查处力度,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记分。并对聘用医托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约谈,要求其不得聘用医托招徕病人,不得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杜绝虚构病情、坑蒙拐骗的事件发生,警示其如不听劝阻,继续违法行为,将吊销有关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慈溪市卫生监督所也将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复查。

▲宣传活动照片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摆放展板,向过往群众宣传医托的危害。

▲医院里摆放的警示展板

督促各有证医疗机构在大厅等场所设置“防医托、防诈骗”警示牌,减少医托事件的发生,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主要来源:慈溪卫生监督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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